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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1-12-08

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200]wx[DY]2021002

2、项目名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1-1平台运营服务1年1183000否11830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服务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御景苑A幢13-15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评审专家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资格承诺函(若有)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12-08 16:38;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12-12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12-14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信息发布大厅收标窗口7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12-14 09:30,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信息发布大厅收标窗口7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姓名:余先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联系方法:18950164599

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法:0592-5762515,传真0592-5706660-6969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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